立法會正式三讀通過電子執行交通法例修例草案,警方未來將會以電子形式向違例司機發出「抄牌」告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可以通過短訊、電郵或專屬網站,翻查告票內容。
警方將來電子交通執法工作會使用應用程式拍照記錄違例車輛和司機的資料,用作發出電子罰款通知書。通知書首部份為「短訊/電子郵件通知書」,是罰款通知書的基本資料如違例事項和案發時間等,會在案發後的 12 小時內以短訊或電郵傳送給登記車主。第二部份為「網上通知書」內容與傳統紙本罰款通知書一樣,並會上載至電子交通執法專屬網站,供登記車主查閱。新法例將收集登記車主或司機的電子聯絡方式如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並規定更改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後,需於 72 小時內通知運輸署。
立法會議員易志明擔心電子告票制度落實,可能會出現「濫抄」情況,令凌晨的時份停泊站內的小巴和的士都收到告票的情況加劇。議員邵家輝則建議「電子抄牌」的執法應該寬鬆一點,認為那些不是造成很大影響的違規可容忍。
資料來源:RTHK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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