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兒買婚房!我花光「673萬積蓄」 把鑰匙給兒媳「卻被她甩在地上」連兒子也責備我
我花156萬(約673萬新台幣)給兒子買了婚房,當我興奮地把鑰匙交給未來兒媳婦時,她卻怒不可揭直接把鑰匙甩的老遠,跟我兒子說:「你媽什麼意思?都快結婚了給我整這事兒?別忘了是你求著我結婚的?」
兒子給我打電話說:「媽,你怎麼回事?你要把我的婚事攪黃了才開心嗎?」
他這說的什麼話?我比誰都希望他快點結婚,我就這麼一個兒子,他今年都已經32歲了,跟他同齡的小夥子很多都做爸爸了,只有他不著急,這次是我逼他快點結婚的,畢竟男的32了,如果找個同齡的女孩結婚,還得考慮優生優育的問題,總不能做大齡產婦吧?那樣對孩子和女人都沒好處。
我兒子也不是什麼出類拔萃的小夥子,就是個普普通通員工,也不可能找比自己年輕好幾歲的姑娘。
這次這個女朋友處了三個多月,我覺得姑娘不錯,就張羅讓他們結婚算了,開始姑娘不同意,因為她比兒子小兩歲,還想多處兩年,可是我兒子等不了了,萬一以後成不了怎麼辦?那不是把我兒子耽誤了嗎?
老伴去世的早,兒子是我一手拉扯大的,自從兒子上班之後,薪資卡就在我這裡放著,我跟兒子說好了,他的錢留著以後結婚買房用。
就這樣,我把老本兒都掏空了,加上兒子卡里的15萬(約65萬新台幣),一共湊了156萬(約673萬新台幣)給兒子買了婚房,我沒想那麼多,我就這麼一個兒子,以後我的東西都是兒子的,但是我也看了太多老人傾其所有,最後沒錢了,落得被兒媳婦趕出家門的下場,所以我早就決定,這房子必須寫我的名字。
我的考慮就是,以後我有這個房子傍身,他們不敢把我怎麼樣,等我走了,一切又都是他們的了,我覺得這樣應該沒問題吧?
我買好了房子,想找個合適的機會把房子給兒媳婦,讓她高興高興,當時兩個人已經領證登記了,只是還沒辦婚禮,所以房子交給她我放心。
周末兒子和兒媳婦來商量婚禮的事兒,我把房子鑰匙直接給了兒媳婦,兒媳婦直接問我:「媽,房產證呢?給我看看唄?」
我心裡想:她看房產證幹嘛?我嘀咕著給兒媳婦拿出了房產證,兒媳婦一看到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馬上翻臉了。
把我的鑰匙甩的老遠,不敢對我發作,就把兒子拉到一邊說:「你媽什麼意思?這是不想讓你結婚了?房產證怎麼寫的她名字?就算不寫我的,也應該寫你的吧?
你這些年掙的錢都用來買這個房子了,你去把錢給我要回來,並且讓她在房產證上填上我的名字,否則就離婚。她這明顯是防著我呢,現在就這樣防著我,以後我的日子得什麼樣?還不如好聚好散。」邊說還邊哭。
兒子直接過來跟我說:「媽,你是想讓我這婚禮辦不成嗎?都是一家人了,還分得這麼清楚幹嘛?給我倆買的房子為啥不寫我倆的名字?你趕緊把房子過戶給我倆,否則你兒子就要成二婚的了,這次要是黃了,以後我就打一輩子光棍兒,看你後不後悔?」
我現在很糾結,一方面是我想讓自己的老年生活有個保障,一方面是兒子兒媳婦的咄咄逼人,我到底該怎麼辦?兒子如果真的因為我離婚了,我一輩子會內心不安,可是現在他就這樣不理解我,房子過給他們以後還能有我的好日子嗎?
文章參考:uc資訊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