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不想付500萬生活費!名律師搖頭曝「1關鍵」:別期待改判 勸留誠信「句句大快人心」
近日汪小菲,被爆出自從與大S離婚後違反當初訂下的離婚協議,積欠500萬生活費用,遭大S聲請強制執行查封財產的消息,汪小菲氣炸隔空開戰大S,抖出近年匯款明細,稱「不想再付家用和電費了」,甚至與媽媽張蘭甚至一度失控轟罵大S全家、放話爆料徐家黑幕,雙方鬧得沸沸揚揚,就在稍早,男方突然無預警發文休戰,讓網友看得一頭霧水。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也針對此事件、從法律層面做出幾點分析,也感嘆:「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
圖片來源:大S微博
據《ETtoday》報導,呂秋遠律師昨日在臉書上發文「在汪小菲跟大S的爭議裡,我們能學到什麼呢?」他先解釋離婚分為兩種形式,「協議離婚」與「判決離婚」,前者不用經過法院,而後者則要到法院。而判決離婚又分為兩種,一種是「真正的判決離婚」,如果對於判決不接受,可以上訴到三審,但耗時長久,加上判決是會公開的,婚內家暴、外遇等狀況,通通都可以一覽無遺,不管幾年後只要輸入名字就可以查到。
示意圖來源:新華社
而另一種則是「調解離婚」,正是大S與汪小菲選擇的離婚方式,由調解委員與法官協助雙方達成共識,作成調解筆錄,條款法官通常也會審核,需要支付的金額也會被寫在上面,一旦調解筆錄在法官面前簽名確定,就是一次搞定,「不能上訴、不能反悔、不能打折」,而與判決離婚不同,調解離婚不會有紀錄公開,所以有些人偏好調解離婚。
示意圖來源:《三十而已》劇照
呂秋遠律師強調,贍養費、外遇賠償、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等等都會在談判中談好,「談好的事項,原則上不能改變。」如果在法院做成調解筆錄,離婚後有人違反協議內容,是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只要對方有財產,法院會幫你扣好扣滿」,所以呂秋遠律師也提醒,找到好律師很重要:「好的律師讓你上天堂,能力不夠的律師會讓你進套房」!
示意圖來源:photoac
除此之外,簽好後如果因為自己失業、對方再婚等等原因反悔,向法院主張「情事變更原則」,也不會那麼容易被採納,例如汪小菲認為大S再婚,在當時簽筆錄沒有預料到,所以主張「情事變更原則」要求重新協議金額,是很難被法院採納的,因為再婚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就像是失業、公司倒閉、外遇等等,都是人生中可能發生的事情。
示意圖來源:photoac
最後呂秋遠律師也語重心長地建議:「婚姻中都不遵守承諾了,至少離婚以後,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也告訴大家,從來都不是「結婚結得好,人生就躺好」,而是「離婚離得好,人生沒煩惱」,因為結婚是很辛苦的,「認真經營的美滿婚姻,比日本壓縮機還要稀少」。
圖片來源:大S微博
圖片來源:呂秋遠臉書
希望事件趕緊落幕,兩人好聚好散囉!
資料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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