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想去女兒家養老!女婿:給生活費也不準來 你「幫兒子周轉給440萬」他給你養老是應該的
往往談到養老這件事情,各家總有各家的難處,每個家庭環境不同,每個家庭條件也不相同,在面對父母的養老問題上面也總是會有不同的方式,父母尚在的,且身體都比較健康的狀態下,可能就不需要子女過多的操心,能夠自己顧得上自己,可若是父母只剩一方尚在的話,那麼養老也就要交給子女了,這也無可厚非。
可是終歸生活是生活,每個人的家庭條件不同,所遇到的困難也不同,往往都會導致老人在養老的時候出現矛盾以及分歧,若是一家人能夠好好的商量,及時的溝通自然是最好的,但若是沒有進行溝通,反而只用自己的方式,那麼輕則影響自己的養老,重則還會影響子女之間的關係,引起一家人的不滿。
丈母娘去女兒家養老,每個月給2000(約8.8千元新台幣)生活費,女婿:全給我也不準來
63歲的鄭阿姨的事情:
鄭阿姨今年已經63歲了,如今是單身,老伴在前些年因病去世了,去世之後的鄭阿姨就沒有想過再去找一個人一起生活了,而是自己在家一個人生活。
鄭阿姨有兩個孩子,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兩個孩子都在當地成家了,並沒有遠走,這也讓鄭阿姨的養老其實一直都有著保障,畢竟離得近,若是家裡有什麼事情的話也能夠及時的趕回來,無論大事小事都可以找兒女們商量,在一開始老伴去世的時候也多虧了孩子們在身邊,這才讓鄭阿姨有了安慰。
日子如果就能夠這樣安穩的過下去其實也是一件幸事了,鄭阿姨有自己的房子,而且每個月還有三千塊錢(約1.3萬新台幣)的退休金,完全不需要孩子們的幫助,平常自己在家裡做做飯,吃吃飯,也不需要子女們過多的去操心,時不時的孩子們還會回來一塊吃飯,一大家子坐在一起也是相當的幸福了,可偏偏後來因為兩件事情,導致了鄭阿姨的晚年越過越難。
在鄭阿姨58歲那年,她的生活出現了第一次的動蕩,兒子因為做生意虧了幾十萬,為了幫助兒子渡過難關,鄭阿姨也是忙前忙後的,將自己多年攢下來的十多萬(約44多萬新台幣)養老錢都給了兒子,但是遠遠還不夠,最終鄭阿姨將自己的房子給賣掉了,得到了一筆錢之後都給了兒子,這才幫助兒子度過了這場難關,而鄭阿姨也因此搬進了兒子家裡生活,畢竟房子也賣了,以後的養老也只能交給兒子了,兒子兒媳一家人也是沒有半點的怨言,畢竟自己家裡剛剛度過了難關,都是依靠母親的存款以及房子,所以兒子兒媳自然十分的感謝母親,給母親的養老也成為了兩個人必須承擔的責任以及義務了。
頭兩年的時候日子還是比較順利的,但是第二件事情的發生,也成為了接下來對於鄭阿姨生活越來越苦的原因。
鄭阿姨在那一年摔斷了腿,後來一直都卧床不起,養了足足有小半年,在這期間也一直都是鄭阿姨的兒子兒媳來照顧,也是費心費力了,而女兒也在這個期間經常的去看望鄭阿姨,但是並沒有給予特別多的照顧,直到去年的時候,兒媳第一次將這件事說了出來,希望鄭阿姨的女兒也盡到給母親養老的責任。
鄭阿姨的兒子,兒媳說:
「媽的養老不能只交給我們兩口子,你也是媽的女兒,你也要承擔起來一點責任來,要是您不能把媽接到身邊照顧,起碼能夠給予一些生活費吧,以前還好,媽身體不錯,我們不用那麼的操心,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媽的身體不行了,身邊時時刻刻都得有人陪著,現在上樓下樓都是問題,我們倆也都忙著,你也幫助幫助吧,咱們兩家要不商量一下給媽請一個保姆,這樣的話大家都能夠輕鬆一點!」
兒媳的話讓鄭阿姨的女兒心裡並不認可,雖然說並沒有直接地拒絕,但是卻也沒有答應,只是說:
「媽不是還有退休金呢,每個月三千(約1.3萬新台幣),請個保姆應該不是問題吧,給媽的養老我每次回到家裡也會給一些錢的,錢不是問題。」
但是兒子卻說:
「姐,怎麼說媽也是咱倆的,你也照顧照顧吧,總不能讓我們一家承擔,我現在生活壓力確實挺大的,孩子讀書都一直要操心。」
鄭阿姨的女兒聽了卻說:
「媽只能跟你們生活了,當初你做生意賠了錢,都是媽把房子賣了才幫你的,現在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肯定得跟著你們生活了,我可是一分錢都沒沾上光。」
女兒的一番話讓兒子兒媳都啞口無言,這次對於鄭阿姨養老事情的談論也就此結束了,生活依舊沒有發生改變,但是對於兒子兒媳來說,心裡的怨言卻從未減少。
直到前段時間,鄭阿姨找到了女兒,跟女兒說要搬過去在她家住一段時間,並且想要在他們家養老,鄭阿姨說:
「從我退休到現在,十多年了,都一直跟著你弟生活,你弟跟你弟媳婦也確實承擔了很多,照顧了我這麼多年,我在他們家住了這麼多年,以前身體好的時候還行,能幫他們照顧照顧孩子,也能自己做做飯,生活容易些,但是現在不一樣了,身體一年不如一年了,腿腳也不方便,現在都得讓別人照顧我了,你弟媳婦這兩年每天家裡,公司來回跑,確實挺累的,我都看在眼裡,你把我接過去吧,在你家裡養一段時間。」
女兒不好拒絕,也沒有說話了,可是女婿聽了這件事之後卻拒絕了,直接跟鄭阿姨說:
「媽,我們家裡確實也不方便,現在我們的工作也很忙,要是您搬過來了,也沒人照顧您,我爸媽這馬上也要搬過來了,也真的不方便。」
這時候鄭阿姨卻說:「我每個月給你們兩千塊錢(約8.8千元新台幣),算是我的生活費了,也不用你們多操心,我就是看你弟跟你弟媳婦現在太累了。」
但是女婿直言:
「全給我我也不要,全給我也不準來,我就實話跟您說了,您當初賣房的時候一點都沒有考慮過我們倆,就算是賣房之後多餘的錢都沒有考慮過我們,存款也沒有,這幾年您再他們家住著,他都換了兩輛車了吧,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您的幫助,但是我們倆是真真切切的都沒有得到過您的幫助,換句話說,他們給您養老是必須的,他們必須承擔起來,從結婚,到結婚後,從欠債,到現在,您幫助的錢都快一百萬(約440多萬新台幣)了吧,他們給您養老,給您花錢是應該的。」
鄭阿姨被女婿的話說得啞口無言,女婿接著說:
「她不好意思說,但是您也考慮一下我的感受,我不同意您搬過來。」
就這樣鄭阿姨依舊住在兒子的家裡,儘管兒子兒媳心裡有百般的不願意,但是每次想要張口的時候,都會被女婿用同樣的話反擊,導致了一家人的關係的緊張。
寫在最後:
鄭阿姨的經歷是很多老人在晚年中經常會遇到的事情,尤其是多個子女的時候,更要學會如何去處理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好孩子與孩子之間的關係,雖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要及時的溝通,及時的跟孩子們說清楚情況,並且希望能夠聽從孩子們各自的心思,而不能只顧自己的考慮,忽略某個孩子的感受,最終養老的時候卻要求平等,這樣的方式總歸是有些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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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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