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車相撞」小狗無恙但車頭損毀 狗主反要向車主賠錢?
警方確認車輛是在意外中損毀,加上狗主放狗時未有繫上狗繩,故需承擔責任。
湖南法院日前審理的一宗「狗車相撞」案件,一名狗主放狗時沒使用狗繩,結果小狗與一輛私家車相撞。事故中小狗沒有受傷,反而私家車車頭損毀。私家車車主事後入稟控告狗主要求索償,最終法院判狗主須支付私家車的修理費。
事件發生去年11月,童姓狗主放狗時沒有使用狗繩,結果他養的比熊犬橫過馬路,和豐姓男子駕駛的私家車相撞,小狗在車禍中沒有受傷,反而私家車車頭前泵把損壞。
豐男在意外後報警,長沙公安到場調查,認為事故發生時豐男在正常駕駛,突然遇上小狗橫過馬路,而且未有牽狗繩,因此導致交通事故。豐男將座駕送修,維修費為4,837元人民幣(約5,800港元),要求狗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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