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騎車也違法?他曝光「民國66年古董罰單」滿滿回憶 孫子笑喊「才罰50銀圓」網驚:其實超貴
目前法律上有著許多交通規則保障駕駛和用路人的安全,但其實打從有汽機車在路上時,就存在對應的規範,只不過隨著時代改變,內容條例也跟著修正了不少,就有網友在臉書PO出一張民國66年的交通罰單,其違規內容和罰款都引起大家熱烈討論。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示意圖)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網友在「宜蘭知識+」臉書社團中貼出一張民國66年的古董罰單,上面的字跡和戳章都還很清晰,只見違規事由並不是現在常見的紅燈右轉或超速,而是「穿拖鞋駕車」!而罰緩的單位則寫著50銀圓,字裡行間都透露著不同的年代氛圍。
圖片來源:宜蘭知識+FB
許多網友也好奇,50銀圓在當時是怎麼樣的數目呢?根據刑法的計算標準,在民國72年以前的銀圓若要兌換成新台幣,必須乘以30倍,也就是說在當年只是穿拖鞋騎車,就要被罰緩新台幣1500元!以現在的角度來看都是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
圖片來源:中時新聞網(示意圖)
照片一貼出,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早期穿拖鞋及背心騎機車都會罰」、「有聽我阿爸說過」、「那時代的阿公下田工作還穿西裝褲」,還有網友補充,這條規範已經在民國75年廢除了,現在只要不影響交通安全,穿什麼鞋騎車都沒問題!許多網友也建議原PO將如此有價值的罰單好好保存,在未來還能讓子孫領略更多歷史走過的痕跡。
圖片來源:宜蘭知識+FB
單位竟然是銀圓,真是讓人大開眼界~原來不只老照片可以勾以回憶,舊罰單也有許多值得品味的地方!
資料參考:《聯合新聞網》、《宜蘭知識+》
來源 source: http://www.buzzha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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