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國中妹凍未條!男無套硬上:之後是我女友
宜蘭一名陳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國中少女,兩人認識不到2周就相約見面,並在陳男家中獨處,但沒想到陳男見有機可趁,竟色心大起,強壓少女在床上,並硬扒掉對方衣物性侵得逞,甚至不顧少女反抗,霸道喊話「之後妳就是我女朋友」,讓少女身心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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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兩人2017年2月間經由臉書認識,趁著少女返校期間相約見面,傍晚回到陳男的住處,不過兩人在房間獨處一陣子,陳男就凍未條露出獸性,開始強吻、脫少女的衣服,少女雖然一邊抵抗一邊喊「不行!我有男朋友」但陳男依舊不罷手,用蠻力逼少女就範,還放話「之後妳就是我女朋友」,之後不僅硬塞生殖器到少女口中,最後甚至無套硬上,性侵得逞。
▼陳男性侵認識僅2周的國中少女。(示意圖/pexels)
少女事後不甘受辱提告,陳男到案後雖然坦承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少女只有剛開始拒絕,之後兩人勾手在床上聊天,才自然而然做愛,並沒有強迫對方,辯護律師則表示,少女在過程中還有主動變換體位,難以認定是遭脅迫,否認陳男性侵。
▼陳男質疑少女「後面妳自己坐上來,怎麼不講?」(示意圖/pexels)
而法官審理時發現,陳男挨告後曾傳訊息給少女,強調自己沒有性侵,嗆聲「後面妳自己坐上來,怎麼不講?」少女也回應「我不做做樣子,你會放我走嗎?」、「我急著想回家,你X媽壓緊緊」、「那時候你自己講什麼,沒給你,我不能走」等,此時陳男才改口「我後面真的知道自己犯大錯,拜託妳不要亂想,那天真的頭殼破洞,也不知道自己在幹嘛」。最後法官認為,陳男為了一己私慾性侵少女,事後還否認犯行,說詞反覆,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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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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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source: http://news.ebc.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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