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姑去世400萬遺產送外人 貪錢新抱告對方盜竊
為了錢,可以去到幾盡?
台灣80歲婆婆和新抱的關係一直都不好,新抱更加是對婆婆完全不聞不問,反而一對夫婦常常照顧婆婆,所以婆婆決定把自己1600萬元台幣的遺產,留給這一對夫妻。新抱在婆婆去世後,得知遺產不是留給她,便控告該對夫妻盜竊,以及偽造文書等。
自從兒子去世後,婆婆便和新抱斷絕來往,自己一個人住在安老中心。雖然新抱對她不聞不問,但她在晚年的時候,有一對姓黃的夫婦對她照顧有加,更不時到安老中心探望婆婆,照顧她的起居飲食,把她當成自己的媽媽般。
婆婆十分感謝這對夫婦的照顧,所以決定把自己畢生1600萬元台幣(約400萬港幣)的積蓄,全數贈與他們。他們三人更去到有關當局進行手續,在全程錄影和職員的見證下,把自己的契約和存摺交給夫婦。
當婆婆之後奄奄一息的時候,安老中心通知了婆婆的新抱,不過對方不但沒有來探望,更加在婆婆去世後,都沒有為她打點生後事,反而在姓黃的夫婦來幫忙。
新抱之後在整理婆婆遺物時,發現婆婆的1600多萬元存摺不見了,懷疑姓黃的夫婦偷了,所以便報警,指對方盜竊、偽造文書等,不過夫婦在法庭上,證明了當日婆婆在清醒的情況下,自願贈與給他們,並不是威迫或慫恿她,但新抱依然不忿氣,繼續上訴,案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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