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病毒」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那是一種透過使用者執行之後,感染和破壞電腦內的檔案來傳播至其他電腦的「病毒」。可是「蠕蟲」(Worm)卻和病毒不一樣,它不需要依附在其他程式中,而是利用系統漏洞就能夠自行執行與複製。雖然蠕蟲未必會感染及破壞系統及檔案,但由於其大量繁衍複製與網路傳播的機制往往會造成重大的損失與危害。
▼就讀於康奈爾大學電腦科學系的23歲大學生羅伯特(Robert Tappan Morris),在1988年將自己編寫的99行程式碼上傳到早期的網路「ARPANET」上,他並不知道自己最後引起了重大的網路災害,也永遠改變了網路的生態。雖然事後羅伯特宣傳這只是他用來計算衡量網路規模的一個方法,不過當時他跑到麻省理工學院(MIT)釋放蠕蟲而不是在他就讀的康奈爾大學,這個做法也引起許多人的爭議。
▼當時這隻被稱為Morris Worm (莫里斯蠕蟲)的程式,普遍被認為是第一款「非實體室」創作電腦病毒。根據美國政府審計辦公室的數據,猜想感染了 6,000 台電腦,造成的損失在 10 萬到 1000 萬美金之間。而最後羅伯特也被定罪,被判 3 年緩刑、400 小時社區服務及 1萬美元的罰金。
▼因為這隻蠕蟲而聲名大噪的羅伯特,並沒有從此走上駭客之路,最後他成為創立了幾家公司,在1999年還成為了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授。而也因為當時他所釋放的蠕蟲程式碼,讓各家作業系統更加重視他們的安全漏洞,讓整個網路生態起了重大的變化。
雖然不知道羅伯特當時釋放蠕蟲的動機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的一樣,不過因為當時他的這個舉動,讓作業系統公司更加注重漏洞和網路安全,在今天看來也算是他的功勞了!
boMb01撰寫報導,資料來源:IFLSCIENCE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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