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餐廳,如果大家的理念不一,對於同一件事看法上有很大差異,目標不一,合作夥伴人品有問題的話,勢必會給合作帶來致命的影響。
對於開一家餐廳來說,有的人有豐富的經驗,有的人則是有雄厚的啟動資金。
那麼當然就出現了很多合夥經營的餐飲企業。
合夥經營本是一件好事,既能解決創業者資金不足的難題,又能解決個人管理經驗有限與綜合管理能力不足等瓶頸。
但為何大多數合資者都是「高高興興合資來,挫傷失意離別去」呢?筆者認為,合作經營需要做好如下幾點:
1、理念統一、人品過硬是愉快合作的基礎。
合夥開餐廳,如果大家的理念不一,對於同一件事看法上有很大差異,目標不一,合作夥伴人品有問題的話,勢必會給合作帶來致命的影響。
所以決定合作之前需要對合作夥伴進行全面的了解,方可保障合作的順利進行。
關於為員工配置一套工服還是兩套工服的事,股東的看法不一、目標不一,挫傷了員工的積極性,導致的後果不堪設想。
2、完善的合作協議是合作順利展開的必備因素。
協議內容應包含各方的義務、權利、責任、違約責任、運營中糾紛處理等。主要包含如下幾個方面:
(1)確定股東投資方式。如在本案例中黎總的投資方式有三種:
一、品牌投資,即新公司藉助黎總創辦原公司的知名度開辦,佔有一定股份;
二、現金投資;
三、管理佔股。
在對各方股東投資進行全方面評估後,最後公正地確定各股東所佔的合理股份。
(2)確定股份後,需同步注意投資到位時間、預算超額再追加投資額、經營不善需填補資金等現象的提前約定。
同時要註明品牌名使用權、管理入股股東工作方式及責任的約束等。
(3)公司註冊時的約定,即註冊公司時名字的確定及出資額度的約定。
(4)對股東須進行股份轉讓時的約束及規定。
(5)約定發現何種問題後,須取消股東權利,並以怎樣的方式收回投資額。
(6)約定分紅方式,主要內容包含分紅的時間、預留多少發展與管理基金、出現何種責任不履行分紅額度等。
(7)各股東的勞動報酬問題,一般有兩種方式:
一、如各股東當前有經濟來源可完全滿足個人生活需求的,可採取前期1-2年忽略勞動報酬,只按股份分紅的方式,待後期負責工作穩定後再按勞分配;
二、按合約內分工及責任,從餐廳開業開始就按勞支付一定的報酬,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因前期具有不穩定性,可以設定一個時間,再結合負責工作的變化進行報酬的調整;
三、以管理入股的人員一般需要採用即時報酬支付的方式。
(8)約定餐廳經營中各股東的分工及責任,分工後的「可監控但不可干涉」的原則。
(9)約定經營決策權,包括出現哪種現象,如重大事故、經營耗資、重要管理人員變動、經營模式變動、員工福利制定等,需採取何種形式通過並執行。
3、正確處理當前流行的管理入股現象。
隨著餐飲的快速發展及人才的緊缺,優秀的管理人員越來越少,於是就出現了以管理入股的現象,即管理人員憑藉自己的管理水平佔有企業一定的股份,並享受一定的分紅,目的主要在於建立一支穩定優秀的管理團隊,保障企業的穩健發展。
對於以管理佔股的管理人員來講,企業需要注意的是:
一、現場管理人員一定要全職,因為一名管理人員只有深入營運、守在店內才能夠發揮自身的價值;
二、選擇前對其進行全面評估,包含能力及業績的公正評估;
三、忌享受固定股份、不掛業績的方式,如果對於管理佔股的人員不問管理的成果,則背離了企業給管理人員股份的初衷,同時缺乏激勵效應,管理人員時間久了,就會變得沒有進取心。
對於以管理入股的股東,建議給予一定的基本股,通過管理人員的努力,業績達到不同的目標後,可以享受更多的績效股。
4、財務監控環節的建立及人員選擇。
合夥經營,財務分明、管理透明是必須條件。對於餐廳來講,財務人員要求有豐富的財務經驗及管理經驗,可以將每一筆明細賬做清晰,可及時查詢到差異,且公平公正,敢於指出及跟進,這一點對餐飲會計來講並不簡單。
每期每種原料的價格異動是否正常,每類菜品的耗用是否在正常值內,各部門的分部成本如何,餐廳各類用資是否正常,程序是否符合,有無作弊現象,企業資產與庫房管理是否妥當等,都是財務人員必須要HOLD住的事。另外,為顯示公正,財務人員最好外聘,且與股東無親屬或朋友關係。
同時考慮財務人員可能對部分業務不懂,需要在企業內建立相互監控的管理機制,形成關鍵環節的相互監控,方可保障管理的透明與財務的準確。
5、重要會議的記錄及錄音管理。
很多餐廳股東間口徑不一,出爾反爾的情況數不勝數。
為避免該現象,如遇股東分紅、企業重大問題討論或決定時,可採用錄音與會議記錄且存檔資料的方式。
此舉一來可以對會議決策進行備份,保障及時跟進落實;二來可以作為後期股東糾紛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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