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開車送你,但不借車!
湖南都市頻道報道——明星學院,藝人,郭彪把自己的沃爾沃S60借給朋友去化龍池,借車人酒駕+超載+超速 飛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橋…四死兩重傷ICU搶救…駕車人已死。
郭彪面臨700萬以上的經濟追償…這個車就借的夠給力的啦~~~這世間~唯獨老婆和車不能借也~
此貼以警圈友:別人不借車給您不是小氣,是這車咱借不起啊!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我們唯一做得到的是預防。
案例一
石家莊欒城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寶馬x6越野車不知什麼原因,突然高速衝上河堤,飛躍洨河,在空中翻轉180°後,車底朝上,車頂向下,直接拍在了對岸的河堤上,車體幾乎扁平,車內四人殞命。
而更悲劇的是,駕駛人並非車主,屬借用,原車主已近崩潰。由於肇事者已經死亡,車主不但要自行承擔車輛的損失(基本報廢),還需承擔4名乘客的死亡賠償金,借車借出幾百萬的官司。
遇到這樣的事,後悔當初已經晚了,這輩子被自己的無知害慘了,家人也要跟著一起備受折磨。
案例二
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朋友因酒駕釀下1死3傷的慘禍。肇事司機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獄8年,而借車給他的車主,因草率借車之舉同樣對事故發生應承擔責任,車主被法官判決與肇事司機連帶承擔近60萬元的賠償。
把車借給喝酒的人駕駛,保險公司不會陪你一毛錢,這是罪上加罪,自己釀下的苦水,用一輩子的代價來償還。
你把車借給別人,如果發生事故,會產生的後果有:
一、如果借車人沒有責任,那沒有關係,但發生死亡事故,仍要擔道義,如果有責任,特別是車上有人受傷,一般保險是一人一萬,而借車人沒有錢,那車主負連帶責任,就是要交錢。
二、如果借車人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一分不賠,他賠不起的都要你買單。
三、如果開你的車人(無論他是否你的家庭成員)撞了你的家庭成員,保險公司還是不賠。保單列明,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司機及其家庭成員是不賠的。其他的什麼無證駕駛、逃逸等等,保險公司不賠的都要他來賠,賠不起就算你就要先代他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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