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生過小孩,小花不是我的女兒!」這名45歲婦人被通緝後生子,誤信朋友說晚報戶口會被重罰,因此隱姓埋名帶女兒過了11年!
圖翻攝自蘋果新聞
礁溪警分局偵查佐林岳霆表示,住在宜蘭礁溪的林姓婦人14年前被告詐欺,11年前生下一女,明明有出生紀錄,但小孩卻沒報戶口,等到4年前要入學時校方、社會局都找不到人,警方疑心女童遭遇不測於是登門查案,才發現屋內有名小女孩,林婦看到傳票寫著「殺人罪」嚇得要命,急忙喊冤:「我沒有殺人,這就是我女兒小花。」
林婦解釋,當初被通緝不敢去報戶口,不懂法令的她又聽朋友說晚報戶口會罰幾十萬,擔心被關會跟女兒分開,所以就讓女兒隱姓埋名過日子!無知真的很可怕,差點害了小女孩的一生!
員警表示11歲的小花身心健康,對話也流利,只是不認識字,問她也露出渴望的眼神說:「我好想跟大家一樣上學。」最後林婦和女兒相擁說:「我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生活了!」
快來看這對母女的故事!
影片來自蘋果新聞
小朋友真的很無辜,別在讓自身的無知害了下一代!快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吧~
來源 source: http://www.buzzhand.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