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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荒唐媽媽和表弟亂倫,還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三歲女兒慘遭...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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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有個三十二歲的黃姓女子,二〇〇七年和丈夫賴姓男子失和,以帶三歲女兒出去玩為由逃家,從嘉義到台男和她的楊姓表弟同住,竟然發生畸戀!期間女兒常不好好吃飯,哭鬧不休,還隨意大小便。從事殯葬業的楊男,動不動就用「愛的小手」打她,黃女不但不制止,還不送女兒送醫,女童長期遭虐打,受傷又沒有救治,同年十月二十三日半夜三點宣告不治。楊男計畫棄屍掩蓋自己犯下的罪行,黃女不反對也不報警,反而和楊男一起把女兒的大體 ...




台南有個三十二歲的黃姓女子,二〇〇七年和丈夫賴姓男子失和,以帶三歲女兒出去玩為由逃家,從嘉義到台男和她的楊姓表弟同住,竟然發生畸戀!

期間女兒常不好好吃飯,哭鬧不休,還隨意大小便。從事殯葬業的楊男,動不動就用「愛的小手」打她,黃女不但不制止,還不送女兒送醫,女童長期遭虐打,受傷又沒有救治,同年十月二十三日半夜三點宣告不治。

楊男計畫棄屍掩蓋自己犯下的罪行,黃女不反對也不報警,反而和楊男一起把女兒的大體,裝進平常放冥紙的塑膠袋內,開車到台南市立火葬場後方的南山橋下棄屍。

後來夫家說想看小孩,黃女一概無視。前年二月黃女因毒品案被通緝到案,警方不斷地追問她女兒身在何處,她才坦白一切,楊男也被聲押獲准。

黃女帶警方到棄屍現場,哭訴每天晚上女兒要來討抱抱,似乎是想索命,如今道出一切,終於解脫了。

她辯稱楊男持槍威脅她,她才沒帶女兒看醫生,也沒報警。

在案子審理期間,楊男交保後逃亡,現在還在通緝中。賴男則訴請和黃女離婚,獲准。

一審黃女依略誘罪被判刑一年兩個月,過失致死罪一年半,遺棄屍體八個月,合併執行二年十個月。

黃女上訴,請法官減刑,理由是她認罪和痛失愛女,有值得同情原諒之處。

二審法官痛斥黃女背叛婚姻,還坐視女兒被虐待,傷重致死,完全沒有當媽媽的親情,還遺棄女兒大體。自己毫無悲憫之心,哪來值得同情原諒之處。

法官反而將她犯下的遺棄屍體罪改判一年徒刑,合併執行改為三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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