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早前向立會議員譚文豪投訴,指街市魚販在宰殺白鱔時,先以鐵錐插着活鱔的頭,以防止白鱔滑動脫手,然後下刀屠宰,做法極為殘忍。港九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解釋,若屠宰前先令魚昏厥,血會滲入魚肉而變黑且有腥味,「食客係有權利選擇食『游水魚』,死咗先宰啲魚肉會變霉,唔好食!」
譚文豪就反駁:「我睇唔到一、兩秒會令魚啲味道出現乜嘢嘅變化。唔通生劏比較好食,我哋食牛就直接活活生咁割佢哋嘅腳出嚟食咩?」他已要求漁護署制定指引時要與業界聯絡,定下設實可行的方法,或者參考如澳洲等國家的做法。
漁護署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推展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署方透露,就各類動物擬訂實務守則,優先針對貓、狗,並正研究為屠宰魚類或海鮮等設立守則,以減低屠宰時其所感到痛苦。漁護署又表示正與動物福利諮詢小組討論,就魚販如何人道地屠宰活魚,制定宰殺活魚指引,包括參考外國用電擊暈魚後才落刀,以減少活魚承受痛楚的時間。
李彩華再次批評守則多此一舉:「攞嚟搞」,並指魚檔多積水,擔心如以電擊方法劏魚,「唔只電暈條魚,仲電暈埋魚販」,他指「用咩方法都係整死條魚,你都係覺得殘忍,係見到同見唔到啫」。
魚類會否感到痛苦 ?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雞、牛及豬等動物屠宰時確實會受到痛苦,至於魚類,目前科學研究則未能證明其被屠宰時是否感到痛苦,故現階段難下定論。不過他仍支持漁護署推出宰魚守則,麥志豪認為:「大家都係做多少少,又唔係叫你唔買魚。」
網民反應:
「殺甴曱、螞蟻要唔要先電暈?」
「應該先揾麻醉師做麻醉,跟住用微創手術刀劏魚,做埋心電圖證實條魚已完全死亡,之後再開張死亡證,手續完成先准賣魚,咁就最人道啦」
「食齋最人道」
「拍死隻蚊前要唔要電一電?」
「白灼蝦、活燒鮑都唔准食」
「漁護署憑咩講要善待動物?魚護署同愛協捉到任何動物即晚打針,人道燬滅,準時收工」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