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漢搭聯航遭沒收代步車電池 去度假被迫地上爬
屈辱!
加拿大卑詩省殘疾男子斯特恩·霍奇(Stearn Hodge)2年前在加拿大卡爾加里國際機場搭乘聯合航空航班時,航空公司保安人員沒收了他的代步車電池,導致他沒有代步車,只能在酒店中爬行度假。
68歲男子斯特恩·霍奇在1984年的一次工作意外中,失去了自己的左臂和右腿。他現在的行動都依賴一輛電動代步車。他在2017年2月26日當天前往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塔爾薩與妻子慶祝43週年結婚紀念日,原本是一個愉快的假期,沒想到一切都在機場被毀了。
加拿大航空運輸安全局(CATSA)和美聯航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出於安全原因,代步車內價值2000美元的電池和備用電池不允許被帶上飛機,否則就不允許登機。但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提出的一份國際性標準中寫明,允許殘障人士在隨身行李中攜帶醫療設備及用品所需的鋰電池。而且霍奇在安檢處已經跟保安人員確認過,可以攜帶共2塊鋰電池登機。
霍奇表示,當時在機場沒人聽他說,也沒人願意看他所提供的這份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文件。「代步車不僅是我的腿,更是我的尊嚴。」他同時表示,自己不能長時間佩戴義肢行走,因為非常不舒服而且會增加感染的風險。 霍奇說,沒收他電池的工作人員甚至建議他可以用輪椅,他反問道:「只有一個手臂的人,要怎麼用輪椅?甚至怎麼下斜坡怎麼用一隻手剎車?當然,這種情況不會出現。」而且,當時他的妻子正在接受癌症治療,脊椎受到影響,不能幫他推輪椅。由於代步車沒有了鋰電池,霍奇入住塔爾薩的酒店後,不但整個假期大部份時間都要躺在床上,他要使用洗手間時,更要在地上爬行,他表示:「我相信是最屈辱的經歷」。
聯航投訴受理部門的發言人不久後在一封發送給霍奇的郵件中,承認他們違反了聯邦殘障人士權益保障的相關要求,並提出贈予霍奇和他的妻子一張800美元的旅行券作為補償。同時,也為此事所帶來的不便致歉。
去年9月,霍奇的投訴被提交到了加拿大運輸局,但是運輸局並沒有權利判定航空公司給予補償。霍奇的代理律師約翰·伯恩斯(John Burns)將於5月9日請求聯邦法院法官強制委員會審理此案。他表示:「這是委員會的失職,他們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提供補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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