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市民流行用燜燒杯,更有聲稱可以烹煮菜餚的燜燒杯。消委會提醒,燜燒杯並無加熱功能,不能用來烹煮生肉,市民有機會因爲食用未經烹熟的肉類而染病。燜焗在杯裏的食物,也應在六小時内食用,減低食物安全風險。
消委會指出,坊間有食譜教授把未熟的食物放進燜燒杯烹調,但燜燒杯其實不能把食物加熱或烹熟,市民要把食物煮熟才能放在杯裏繼續燜焗。
消委會稱,燜燒杯設計上跟一般保溫瓶大致相同,最明顯的分別是燜燒杯的開口較大,另外,燜燒杯內沒有塗層。保溫效能方面,須要維持在攝氏60度或以上,最少4至6小時,以免食物變壞。
來源 source: http://bastillepo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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