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台中街頭上演活春宮 目擊民眾:是狗嗎
在大馬路上做這種事,實在太誇張!今(18日)一部影片在網路社群瘋傳,一對開著BMW的男女,深夜現身台中市街頭,接著兩人突然在路口發生性行為,女方甚至被脫光衣服,讓目擊民眾驚呼連連,更忍不住脫口:「他們是狗嗎?」民眾一邊錄影一邊報案,不過警方到場時男女已經離開現場,目前已經聯絡車主到案說明。
根據《聯合報》報導,事發於昨(17日)凌晨3點左右,民眾在台中市北屯區環中東路與東山路口,發現對面路口有一對男女,一開始兩人站在人行道上,後來女生扶著電線桿,兩人竟突然開始發生性行為,男子甚至將女方的衣物脫掉,民眾一邊錄影一邊驚呼:「太誇張了直接在路上XX」、「她脫光了欸!」、「他們是狗嗎?」
▼台中一對男女突然在路邊親熱,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當時路上還有一些車輛經過,不過男女絲毫不顧外界眼光,忘我的繼續動作,讓民眾看傻眼,將過程全部錄下來,並打電話報警,民眾有點尷尬地告訴警方:「有一男一女直接在路邊,就是…活春宮」、「現在還走到斑馬線上,你們可能要來一下啦,太誇張了!」一旁友人也推測,男女看起來很像是喝醉了。
▼目擊民眾嚇得趕緊打電話報警,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而民眾報案到一半,男女突然結束動作,走回BMW,本以為他們準備要開車離開了,沒想到男子又下車,接著將已經上車的女子拖下車,再度開始活春宮,兩人甚至叫出聲音,脫序行徑讓民眾相當傻眼。然而警方到場時,男女已經駕車離開現場,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東山所所長詹典儒表示,因為此案涉及公然猥褻罪,目前警方已經聯絡車主到案說明,如查證屬實,將依法送辦。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
● ● ●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