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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什麼!? 「台灣監獄人滿為患」 立委竟提案:修法降低假釋門檻 _-,

現行《刑法》規定,無期徒刑服滿刑期逾25年,有期徒刑逾1/2、累犯逾2/3得假釋。現在台灣監獄人滿為患,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與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共同提案,修 ...


現行《刑法》規定,無期徒刑服滿刑期逾25年,有期徒刑逾1/2、累犯逾2/3得假釋。現在台灣監獄人滿為患,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與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共同提案,修改《刑法》第77條條文,將「初犯且再犯率低」的假釋門檻修正調整為已服刑1/3。









▼林岱樺和陳雪生在提案中說,過去的修法通過提高隔離處遇期間的手段來達成治安維護的目的,造成近年來矯正機構持續大量超額收容,以致收容空間達到125%以上的爆炸性飽和,進而導致獄政管理負擔不斷升高 、囚情日益嚴峻。



美國國務院2015年發表的「各國人權報告」(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也特別指出,台灣因監獄嚴重超額收容,應正視獄政收容與矯正制度的改革。



▼​提案中指出,目前受刑人假釋後再犯率偏高,原因之一就是假釋門檻過高,導致實際假釋期間不長,即使再犯撤銷假釋,必須重新服滿假釋期的嚇阻效果相對減弱,不符合獄政管理的原理邏輯。



立委認為,假釋制度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提供更生人避免再次犯罪的保護與機會。如果將初犯且再犯率低的假釋門檻修正調整為1/3,悛悔有據的初犯者為避免重新服刑,會節制行為,改過向善。對於二次以上犯罪的累犯或再犯者,當然不可以讓他們輕易回歸社會,修正草案仍維持原2/3的高度假釋門檻。

此修法版本已於3月在立法院院會中交付委員會審查。至於哪些罪符合「再犯率低」的定義,將另外由施行細則訂定。大家覺得降低假釋門檻可行嗎?

boMb01撰寫報導,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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