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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星期三

「當醫生豬狗不如!」 台大醫被「不可逆轉的判決」毀一生 他嘆:使命感在法院上毫無價值 _-,

醫生在許多國家都是令人嚮往的高薪、高社經地位的職業,不過台灣卻有不少人在從醫後,對業界感到絕望。台大醫師黃慧夫就是這樣一個血淋淋的例子,儘管他拯救過無 ...


醫生在許多國家都是令人嚮往的高薪、高社經地位的職業,不過台灣卻有不少人在從醫後,對業界感到絕望。台大醫師黃慧夫就是這樣一個血淋淋的例子,儘管他拯救過無數名患者,卻因為一位無照駕駛的男孩,從此成為「罪人」。









▼整形外科醫生黃慧夫執刀已有13年,10年前,一位14歲、120公斤的李姓少年偷騎父親的車,撞上路邊貨車後小腿受傷,引發腔室症候群。他被送到當時黃慧夫所任職的亞東醫院裡,而黃慧夫醫師也替他進行筋膜切開術。



5天後,這位李姓少年自行轉院,該院醫師認定他有缺血性壞死及敗血症,施行右下肢截肢手術。李姓少年和家人認為是先前黃慧夫醫師治療不周,便控訴他「醫療過失傷害罪」。



▼一審時,法官判黃慧夫醫生無罪,二審時卻以他在術後僅巡房一次為由,沒有追蹤少年腿部血液循環是否順暢,而改判他有罪,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12萬罰金定讞。審理過程中沒有新事證,也沒有新的鑑定報告。



由於《刑事訴訟法》376條第1款規定,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不得上訴,黃慧夫醫生因此失去了翻盤機會。最初,這個法條是為了希望加快輕判案件的進行,沒想到卻徹底葬送了一位醫生的前途。



▼因為有了《刑法》的前科,代表黃慧夫醫生在晉升、進修的機會都會受阻。八仙塵暴時,台大醫院收了20個病患,他不眠不休地進行救援,圖中僅趴在桌上小睡休息,最後20人全救回,「或許我在台灣眼中是個罪人,但以我的醫術,國外醫師應該會覺得我是個很會救人的人。」他自嘲說。







▼在台灣,整形外科醫生其實非常缺乏,大部分與黃慧夫醫生同行的,都跑出去開醫美診所了。他提到,因為自己的使命感,讓他選擇留在醫院救人,但被訴訟糾纏了七、八之後,他才知道:「這些使命在法院上都是毫無價值的。」



▼雖然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特定案件修法後都可以上訴,但由於黃慧夫醫生的案子偵結已久,仍然無法上訴。黃慧夫醫生嘆,他從此學會了「防衛性醫療」,任何不需要檢查、治療,即使會對病患造成額外性傷害,醫生都要做,因為這樣才能「保護自己」。



▼由於工作忙碌,他也在小孩的成長過程中徹底缺席,讓孩子有了不安全感,甚至告訴他:「做好事不一定會有好報。」黃慧夫醫生也說,他絕對不准小孩從醫,「他如果當醫師,我就打斷他的腿,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錯誤的職業。」





▼「在台灣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當醫生!」黃慧夫醫生說,如果真的對醫療研究有興趣,那可以到外國當醫生,在台灣做這行,只會害了自己,「這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職業。」



▼黃慧夫的學生也感嘆,事實上,黃慧夫醫生是個「很矛盾的人」,儘管對醫療環境和司法體制失望不已,還是盡心盡力在救病人,「送來台大醫院的斷指,九成九都是他接的,一週七天每天24小時全年無休、隨call隨到,常常開到天亮的急診刀,緊接著又是一整天的常規刀。」



「我們住院醫師有不成熟的勞基法保護,主治醫師可沒有;我值班隔天中午就可以去睡覺,主治醫師就得咬著牙開下去。」他提到,黃慧夫醫生的病患有很多是工場外籍勞工,發生事故被截斷手,為了他們,黃慧夫醫生都會努力爭取廠商的試用品,讓他們省下需要自費,一片好幾千塊的敷料。



▼「對台灣經濟能力不好的病人,我們也是提供一模一樣的醫療服務,」他嘆,但心存感激的病人不多,大多是覺得理所當然,更多的就是覺得醫生「欠他們的」,「他們知道自己是弱勢,所以覺得我們會因此沒有盡心照顧他們,覺得我們不會給他們最好的醫療」、「一但醫療不符合預期,一定要討個公道,來鬧、來告死你。」





▼「各位知道,一個要開到20個小時的顱顏重建手術,健保給付還不如一個兩小時的自費美容手術嗎?」他指出,會選擇留在這個業界的,大多就是憑著使命感,以及看到病人獲救,不用截肢後的開心表情。「但是在這樣的醫療環境下,看到我所尊敬崇拜的老師們一個一個被告被起訴被判刑,我不知道我能繼續這樣的心態多久?我還能待在這裡多久?」



▼以下是黃慧夫醫生的完整訪談影片:





醫療是每個人都會接觸到的服務,但台灣現行的體制卻在扼殺其中從業人員的熱情。除了希望司法可以改善之外,也希望有更多人能建立起正確的醫病關係,有著互信、尊重的基礎啊!

boMb01撰寫報導,資料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PTT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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