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非常便民,但其中也存在弊端。比如定居國外的台灣人,幾乎沒有在台灣生活或者納稅,但有重大疾病的時候,卻會特地返回台灣,就是為了享受低廉的健保。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而且在台灣設籍6個月以上,就能享有全民健保。只要定期繳納保費,就能擁有完善的健保給付機制。但很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台灣人,只有需要健保的時候,才會回台灣看醫生。藝人黃安就是典型的例子。
▼之前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案,認為健保應該給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長期居住在國外,或是已經退保很久的人,不應該是納保的對象,以免保健與醫療資源濫用。截止到11月16日,已有超過1500人附議,根據法規,附議達到5000人以上,政府相關機關必須做出回應。
▼健保署專委盧麗玉表示,目前已經有立委提出相關提案,未來立法院修法,他們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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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2年內沒有入境紀錄,就會退保,退保後要再返回台灣設立國籍,6個月後才能復保。至於出國6個月以上,要按照規定辦理停保。但有不少網友認為,這樣的規定有漏洞可鑽,只要2年回一次台灣就能享受健保,但這些人在國外賺的錢卻無法進入國庫,根本是在浪費資源。
真的能夠修改相關法規的話,健保制度應該會更完善吧~
來源:臉書、健保署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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