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墨西哥灣沿岸維拉克魯斯州(Veracruz)發生了一起特別的強姦案。17歲女孩Daphne Fernandez被4名男子強行拖進車內,遭遇輪姦。這起案件被曝光後引起無數人關注,因為涉案的4名男子全都來自當地的顯赫家族。
▼21歲的Diego Cruz是其中一名涉事富二代,最近在法庭上,法官Anuar González竟然認為他無罪,理由是「他雖然被指控曾觸摸受害女生的胸部、用手指插入其私處,但他做出這些行為時並沒帶有「肉慾的動機」,此不構成性侵犯」。強姦犯不享受過程,所以被判無罪,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嗎?
▼案發時,Daphne與一些同學到夜店玩,準備離開時,她獨自站在門外等待朋友接她。期間一名4名富二代強行將她拖上車,與她同校的Diego與另一名男子對他實施了性侵。後來Daphne被帶到其中一名男子家中,又被強暴。
▼事後四名富二代曾經對Daphne與家人道歉,但後來他們收回了道歉影片,還對外宣布「根本沒有什麼強暴案」。這件事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Daphne也成為了人們議論的對象。
Daphne曾經在臉書憤怒表示:「是的,我喝過酒。是的,我曾經去派對。是的,我當時穿了一條短裙,就像大部分或甚至所有我這個年齡的女生一樣。這樣我就該被批評?我就應該受害嗎?」
Diego曾經出國避風頭,最後被引渡回國接受事審判。大家本以為法律能夠還受害者一個公道,沒想到法官竟然以這麼荒謬的理由判他無罪。強權凌駕在法律之上,這讓普通人該怎麼辦?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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