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我還是一個一貧如洗的男人,家境貧寒,不是富二代,更沒有好的學歷,從十七歲開始,我就到處打工,干過各種髒活兒累活兒,有一年做修路工人,不分晝夜地工作。即使如此,家庭環境依舊沒有任何變化,依舊是破房三間,家裡沒有一點像樣的家具。
二十歲的那年,認識了現在的老婆,老婆比我小一歲,她也是農村的女孩子,家境並比我好多少,說起來也是辛酸,即使家境相似,她的父母根本不想讓她和我談戀愛,不過,她很固執,對我是真的好,而我,也認定了她。
我從一個工作跳槽到另外一個工作,最後在一個大型的廢品收費站工作,從最初的一個月兩千一個月,慢慢漲到五千一個月。在這期間,我把工資都交給女友,女友則背著她的父母和我領了結婚證,我倆的父母都不太同意我們的婚事,我父母認為這個媳婦不懂事,太懶,脾氣又太暴躁。她的父母則認為,我們的家庭太困難,他們想要一個有錢的女婿,這樣就能負擔他們的生活。
在不被祝福的情況下,我們還是結了婚,我租了一個房子,四百一個月,在那樣的房子裡,我們渡過了蜜月期,我父母東拼西湊借了兩萬塊,給我們辦了婚事。
婚後,女兒很快就出生了,家庭更困難了,這時候,她又患上了月子病,我真是雪上加霜,不過,天無絕人之路,我從公司辭職,自己借錢承辦了一個小公司,加上這麼多年的人際關係積累,很快走上了正軌,我用五年的時間很努力地工作,終於,我們有了點錢,我還在市裡給她買了房子。
除了樓房之外,我們還置辦了三輛汽車,這些年真是覺得很虧欠她,所以,我儘量滿足她的要求,比如說,她有一柜子的鞋子,衣服隨便買。我女兒的玩具都是一箱子一箱子的東西。
誰知道,日子過好了,我們的婚姻反而出了麻煩,我給她在家安裝了寬頻,她每天除了帶女兒,就是上網聊天,而且,她不願意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對我父母也不孝順,平時愛搭理不搭理的。過年過節回家,她十指不沾陽春水,就瞪眼看著我父母做飯。只要讓她不順心,她就摔摔打打。有一次她發了脾氣,把家裡的房子點著了,還砸了電腦,電視,和玻璃。
對我也看不順眼,據說,她在網上認識了一些男人,可我覺得,總不至於出軌。可是,今年的春節,她又開始鬧,我和她帶著孩子回父母家,她冷臉發脾氣,認為我父母做得飯菜不合口味,我說了兩句,她就掀了桌子,還要離婚,說我們的好日子到頭了,不想跟我再這樣過下去了。
我父母這些年,根本沒拿過我一毛錢,都是靠打工和種田存的積蓄,為了不讓我們離婚,我父母把積蓄拿出來,塞給我媳婦,我媳婦這才不再鬧了。
沒消停一兩天,昨天初三,她又跟我吵了一架,我真是不明白,當年她不嫌棄我窮,嫁給了我,如今我有錢了,她卻這樣鬧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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