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經濟部 10 月 16 日公告修正「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街機全面使用正體中文。新例亦新增知識產權切結書制度,冀能強化遊戲機中心自律與知識產權保護,並針對已在市場流通的舊機設置 3 年至 5 年緩衝期。
台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表示,近年若干進口街機中文字體採用簡體中文介面,令消費者混淆。修法明文要求街機名稱、框體、操作介面及遊戲畫面,如使用中文,均應採用正體中文。若遊戲機中心進口簡體中文街機,經濟部將不予受理評鑑分類,該機具亦無法陳列或供營業使用。
分階段淘汰 最遲 2030 年全面禁用
至於現行市場上已評鑑分類並流通使用的簡體中文街機,經濟部考量遊戲機中心營運現況,訂定分階段改善期限。評鑑分類為益智類及非屬街機的簡體中文機具,於民國 117 年(2028 年)9 月 30 日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評鑑分類為娛樂類及鋼珠類簡體中文街機,於 119 年(2030 年)9 月 30 日後亦不得再供營業使用。
台灣經濟部指出,若遊戲機中心違規繼續營業,將撤銷其評鑑分類結果。經撤銷評鑑分類機具如仍繼續營運,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遊戲機中心可能因陳列未經評鑑分類機具,被處最高新台幣 500,000 元(約 HK$134,000)罰款。
新增切結書制度 防侵權行為
台灣經濟部補充,此次修法亦同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遊戲機中心申請街機評鑑分類時,須檢附「街機符合知識產權法令切結書」,冀能避免街機使用未經授權的名稱、圖樣或遊戲內容。透過切結書制度,將促使遊戲機中心更重視知識產權,防止侵權行為,並營造公平合法的市場環境。
台灣媒體今年 7 月報道,走進電子遊戲場如同走進「小中國」,因 10 台遊戲機台有 9 台是簡體字,兒童與青少年可輕易接觸,可能對識字與文化認同構成潛移默化影響。經濟部當時表示,已發文給遊戲機公會,要求機台送評鑑時,若機台外觀、介面文字有簡體中文,皆需調整為正體中文。由於原本管理辦法並無特別規範機台文字,經濟部研議修正評鑑規定,現已完成修法。
台灣經濟部強調,此次修法兼顧語文文化、消費者權益與產業發展,期望透過統一使用正體中文及知識產權保護,推動街機產業朝合法、健全及創新方向發展,建立更完善營運環境。
來源:台灣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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