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普普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文長慎入,網上尋求協助,以下全部言論願意負法律責任!

      

2018年12月24日。

走入高都三多營業所,想說陌生拜訪沒有透過朋友介紹,

給新業務機會,我也沒想太多。

當天談好條件直接訂車,業務口頭允諾【新車而非展示車】,

直接刷卡訂車沒想到就是一個惡夢的開始...

      

2018年12月25日。

因為舊車買賣被親戚晃點,舊車沒賣掉自然不能買新車!

所以當下想要退車不買了。

可是業務說是從南都調車過來,拜託我說【這是跟別人調車,不能退的!】,

並且還說車子已經在配送路上,當日可以看到車!

叫我早上10:00過去,並要求我們給證件,好辦理後續事情。

      

但是最後這天卻沒有看到車子!

     

2018年12月26日。

這天將要賣舊車,讓高都豐去處理,所以一樣跑了營業所,

順便抱持期待的心要看新車!結果這天還是沒有看到車子!!

心裡已經覺得怪怪的了.......還等了一整天,都沒有到車,

業務又推托說【明天一定會到,拖車有收發的問題】

         

我口頭上還提出【希望2019年1月7日可以交車】!!(有看日子的)

      

2018年12月27日。

新車部份,因為岳母這邊有提供我們一台舊車可以折價,

所以準備報廢舊車,在這天又跑營業所並交付舊車與車主證件。

當天也要求【舊車所有保險需要退保處理】

可是,這一天還是沒有看到車子!!!業務又説什麼電話聯絡說明天一早看車.....?!

而且這天業務異常的積極要我們選號領牌,當然基於信任沒想太多就選了....

(心情已經更差了,已經付訂金後卻遲遲看不到自己新買的車子)

    

2018年12月28日。

直到這一天,業務聯絡說車子來了,帶我去整備場看車。

看到車的當下只能說我傻眼了!

車子輪框沒有保護也沒有椅套,

車內地板可以隨意看到碎屑與毛髮,

四個門碗也有指甲刮傷!!!



      

當下我認定它是展示車!

         

但是業務則推托說【車子調來就是這樣】!

請他再幫我詢問看看,如果今天領牌前看到車長這樣,

根本不會同意領牌,信任業務卻稿死自己........

   

再來連假開始,想說讓業務與廠內了解,所以沒有後續動作。

一直到2019年....

    

2019年1月2日。

業務通知報廢車輛車子的證件可以取回了,

並要我岳母與我太太的戶口名簿,說要退汰舊換新的款項。

只要詢問車子的事情,業務就是推給台南說車子調來就是這樣!!這是新車!!

    

2019年1月3日。

因為岳父這邊詢問了我舊車保險是否有退了,

我才又詢問業務那這台車上次有告知,保險是否退保?

他竟然回頭要再跟我要一次車主身份證件給他,

才發現之前證件放在那邊數日根本都沒有處理好!!!(真是讓人有點不開心了)

     

一樣只要詢問車子的事情,業務就是推給台南說車子調來就是這樣,這是新車!

我請業務跟所長溝通看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因為我認為這台車是展示車!





    

2019年1月6日。

這幾日間已經跟業務溝通了許多次,這天我還特別跟業務題醒說明天要交車,

跟所長那麼談的如何?業務回應所長今天開會,明天跟我約時間,會提早跟我說......

    

2019年1月7日。

當然我心想,中間談論都沒有出現結果,這一天應該會有所回應!

結果等到晚上9:27分,我傳訊息問業務說今天不是要交車嗎?

結果得到的答案是

【所長今天休假,明天才進公司!】

   

靠!所長休假早上不能跟我說一聲嗎?那我不就白白等了一整天了??!

此業務的處理事情態度完全大打折扣!

       

2019年1月8日。

總算到現場與副所長碰到面,

可是得到的答案還是說【這是新車,刮傷的部份營業所這裡會協助鍍膜處理】!

可是得到這樣的答案,我不願意交車!

於是我提出我的要求:希望公司這邊在合約上保證非展示車!

  

可是高都這邊卻不敢這樣做!

    

2019年1月10日。

這天我沒預約直接走進營業所,運氣很好的,所長跟副所長都在。

一樣談論著舊的問題,所長這邊希望我開的條件退讓一點,

我則回應【我並不是要這些東西,只願意場方跟我保證是一台新車,我就交車這樣】。

可是在爭論的過程中業務比我還要大聲,還脫口而出說

     

【如果他們在合約上補上保證新車,那我事後發現是展示車他不就賠不完!】

【如果他們在合約上補上保證新車,那我事後發現是展示車他不就賠不完!】

【如果他們在合約上補上保證新車,那我事後發現是展示車他不就賠不完!】

         

當下我聽了自然更火!並跟業務說「那如果不是展示車你在怕什麼」

在這情況下我所提出來的條件自然不想退讓了!!

我開的條件:

1.給我一台新車,或是這一台車我一樣交車,但是合約上註明非展示車。

2.交現況這台未有保護套及門碗刮傷的車子,但要鍍膜處理好外觀,

並給我三次原廠保養,業務需要送我隔熱紙

     

2019年1月11日。

副所長突然打給我太太,是想要柿子挑軟的吃嗎??

直接給我們的條件就是兩次保養



(車子的事全部都是我處理,我太太從來也沒有碰過,只覺得不要展示車而已)!

      

這樣我跟本無法接受,所以只好晚上打0800.......

      

2019年1月15日。

高都豐田回電,當然批哩啪啦還是一樣的問題,

只是廠方還是只願意給我兩次保養而已!

我還是回說,如果是這台車+兩次保養,我無法接受!

        

合約保證非展示車,或是說給我一台新車,有那麼困難嗎??

      



 

      

===========總結===========

             

開開心心買一台新車,卻得到一台有刮傷的疑似展示車。

從去年搞到現在都還無法交車,如果今天領牌前看到車長這樣,根本不會同意領牌,

信任業務卻搞死自己?!詢問律師朋友說合約沒註明就要交付新車!

但目前還不想那麼麻煩走法律途徑。

        

高都這邊強硬態度說這台就是新車,請問我究竟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自保呢???

                                   

網友們回應:

「太離譜了,如果是我一定堅持合約要寫上非展示車非試乘車,

然後0800每天打,絕不認賠交車」

「不要叫他們在保證書上寫什麼你已經直覺這非常有可能是展示車,

而且心中已經有芥蒂了,直接請律師發律師函,不要再聽什麼解釋了」

「這業務絕對有很大的問題」

「建議上法院保障自己的權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