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高級人民法院對多年前一宗投毒案件進行重審,昨日以事實不清及證據不足為由,將被囚13年的女子無罪釋放。她透露自己當年年少無知,遭警方暴力對待而認罪。
獲釋女子叫錢仁風,以前是一名雲南一間幼兒園的褓姆。事發2002年2月22日,幼兒園發生投毒案件,令一名兩歲幼兒因攝入毒鼠死亡,另外兩名幼兒需要住院治療。案情指當時還未滿18歲的錢仁風,在廚房部分食品內投放鼠毒,造成他人死亡,判以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錢仁風不服判決結果,多年一直不斷上訴。起初上訴不被接納,並向她下達「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直至2010年,錢仁風與家人委託律師向法院申請再審,同時亦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今年9月29日再度開審。
經過幾個月的審查,法院認為案件的鼠毒來源、投毒時間,以至投毒方式的證據均存有矛盾及全理的解釋,認為錢仁風「投放危險物質罪」事實不清,證據也不足,宣判她無罪當場釋放。
案件一直受到網民的關注。坐了長達13年的冤獄,錢仁風昨日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踏出法院大門回家,眼泛淚光地說「感謝」,在車上回家時便失聲痛哭。
錢仁風接受訪問時透露,當時被警方逼供認罪:「當年他們逼着我認罪,當時我才17歲,什麼也不懂,很無助也很害怕,他們一直逼着我認,我也沒有辦法。」她又指,當時不認罪便會被警察逼她跪在地上長達八個小時:「他們還脫下黑皮鞋打我的臉,又將我的雙手反銬」,形容當時的心情十分黑暗與絕望。
在獄中度過青春,錢仁風坦言最想父母。她又說母親於今年4月不幸病逝,獲釋後卻無緣與母親見面,「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對母親沒有蜢過一天的孝道。」對於未來的生活,錢仁風也不太清楚,但她希望做錯事的人能繩之於法,受到應有的懲罰。
來源 source: http://bastillepost.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