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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 星期一

8旬婦翻亡夫情史 告情婦索50萬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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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婦翻亡夫情史告情婦索50萬2019年04月08日(11:00上午)愛的反面就是恨!設計圖片台灣一名現年80多歲的婆婆在1953年結婚,育有5名子女 ...


8旬婦翻亡夫情史 告情婦索50萬





愛的反面就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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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現年80多歲的婆婆在1953年結婚,育有5名子女,丈夫經營醬菜工廠,本應過著幸福生活。但丈夫因一次交際應酬,結識一名在酒店上班女子,二人從1958年開始交往並租屋同居。妻子和父親、弟弟及女兒等人曾捉到丈夫偷情,而男方亦狠心離開正印,他在1967年以情婦名義買下一間房屋做「愛巢」,同居達50多年,直至2016年12月中旬死亡,正印才決定向情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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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印出庭表示,她長期飽受精神折磨、身心嚴重受創,於是要求情婦給付精神撫慰金200萬台幣(50萬港幣)。情婦則強調,正印早就知道同居的事實,並指出正印有收到生活費,對於所稱精神痛苦並非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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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損害賠償請求權除了2015年11月至隔年12月間丈夫死亡外,其餘已超過民法規定的兩年時效而消滅。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正印早知道丈夫和小三在一起,但因同居事實持續發生,依民法上開規定,自正印提告的時間往前推算兩年的時效,因其丈夫死亡,因此判情婦賠償50萬元(約12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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