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遇到小三的老公後,就「乾柴烈火」到竟無法拒絕彼此的身體...!真是一場超混亂的四角關係!
▼台北一名陳姓女教師2010年發現老公李男與同事嚴女出軌,找上嚴女的丈夫林男求助,不料2人竟產生情愫,反被嚴女捉姦搜出跳蛋,情節猶如「換妻」!
因李男曾簽定婚姻忠誠協議,陳女因此以她與嚴女外遇,一中程協議求償1173萬元勝訴。
去年她欲查封李男名下房屋要拍賣,卻發現李男已將屋賣給小三嚴女,陳女認為李男惡意脫產,提告訴請買賣無效,但台北地院認為雙方是真買賣,判陳女敗訴;仍可上訴。
42歲陳女與任職竹科的李男(41歲)結婚10多年,5年前陳女發現丈夫與同事嚴女的電子郵件提及「在我們愛愛時,妳的雙眼是我所看過最明亮最美麗的。」
陳女因此以丈夫曾簽下忠誠合約,約定若外遇,就要將名下2棟房屋中,價值1176萬元位於某大樓14樓的房屋送給她,但發生換妻事件後,丈夫卻將此屋過給公公。
陳女因此改聲請法院查封丈夫另一棟房產,才發現丈夫已經房產過戶給嚴女,她認為丈夫惡意脫產,於是提告訴請買賣無效,李提出房屋仲介的委售合約、匯款證明,強調是真買賣。
法官認為,李男提出的證明,顯示嚴女確實有將買屋款1600萬餘元匯給他,且當時李男房屋並未遭查封,李男有權賣屋,判陳女敗訴。
這起罕見的換妻案例,起因陳女發現丈夫李男與已婚女同事嚴女有染,於是求助嚴女丈夫林男,但陳女、林男卻也擦槍走火,被嚴女拍到2人牽手同遊淡水漁人碼頭等地,還錄到兩人在車上時,陳女說:「我上半身思考,我們參加換妻俱樂部!」等語,隨後2人進入台北市情覓汽車旅館捉姦,被嚴女捉姦在床,還搜出用過的跳蛋。
嚴女因此向陳女求償,並且控告不斷對她公司同事說,她染有「菜花」、「婊兄弟」很多等語,告陳女妨害名譽,陳女不甘示弱,也反控嚴女介入她的家庭,向陳女求償,李男也加入戰局,以妻子與林男通姦,向陳女、林男求償。
高院認定嚴女、陳女均破壞對方婚姻,但陳女受害程度較大,判嚴女須賠陳女60萬元、陳女則僅需賠嚴女30萬元,但陳女指嚴女「婊兄弟多」,且患性病「菜花」害她也被傳染,一審則判陳女拘役30天,可易罰金3萬元、民事部分判賠1萬元。
至於李男求償部分,則判陳女與林男連帶賠李男15萬元確定,這兩對怨偶均已經離婚。
看來最後離婚後真的是換妻了啊!為人師表鬧出這種事也該覺得丟臉了吧...!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點個讚並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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